一、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吗
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以下任一情况,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奸污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二、赡养义务可以免除责任吗
赡养义务可以免除责任的,但是只有赡养人失去劳动能力才可以。失去劳动能力以后,赡养人也需要由别人来进行扶养,也就没有能力去赡养老人。一般情况赡养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三、赡养老人的赡养费包括哪些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n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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