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女儿嫁出去而受到影响。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是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即使女儿出嫁了,仍然要承担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女儿出嫁与赡养父母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所以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妈妈车祸去世赔偿金嫁出去的女儿有吗
一、妈妈车祸去世赔偿金嫁出去的女儿有吗
1、母亲车祸去世赔偿款,嫁出去的女儿,也是近亲属,有权参与其母亲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母亲车祸死亡的赔偿金,不是遗产,是专属的抚恤金。抚恤金,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以及经济补偿,该抚恤金中也有女儿的份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死亡赔偿金分配方式是什么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死者近亲属中赔偿权利人是死亡赔偿金的共有人。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首先应坚持自愿协商原则,由近亲属之间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进行协商,确定各自应分配的数额。
3、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
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即优先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4、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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