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被起诉后注销公司可以吗
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不宜进行注销登记。在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在法院诉讼期间,若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则无法保证对该案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合理的清算和处理。债权人无法及时依法参与到债权分配中,直接导致债权人的权益难以实现。此外,由于诉讼期间公司被注销登记导致其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即无法作为合法的诉讼主体参与到诉讼中,因此将面临诉讼主体变更问题。此时,该公司的原股东将可能被追加成为案件的当事人,甚至最终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二、公司清算怎么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四)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公司被起诉会被冻结账户吗
如果公司被起诉,人民法院可能会因为保存证据而被冻结。此时,公司如果想解冻账户,可以向法院提供与诉讼标的相当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保全。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供执行,那么法院将冻结公司的账号,公司也将被列入被执行人不诚实者名单,直至公司所有债务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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