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纠纷涉及违章建筑法院受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对机关作出的违章建筑认定不服,存在争议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般是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违章建筑可以行政拆除吗
违章建筑履行报批程序后可以强制拆迁。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四、违章建筑主要包括哪些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