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挡消防设施的,当事人会被责令改正,并且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因为我国的消防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出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还存在着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那么该行为人不仅会被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且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营业性场所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营业性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二)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2、《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营业性场所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细化分解的处罚执行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的,处5000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的,处2万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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