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程序要合法。
二、注意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
三、土地承包的种类。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四、承包方的义务。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注意不同土地类型的承包期限不要超过法定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鉴证的注意事项
1、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
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2、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程序要合法。
一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二是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三是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
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3、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4、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
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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