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残疾失业保险。
三、失业保险的征缴标准?
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由单位按缴费基数0.5%缴纳,个人按0.5%缴纳;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由单位统一按缴费基数0.5%缴纳,个人不用缴费。
四、参保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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