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必须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是法院对于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抚养权的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变更,夫妻双方可在协商后完成变更。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如果离婚后孩子与父母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向法院举证,证明其现监护人无法或不能履行监护人的责任,除此之外还需证明自己有更适合孩子成长的条件。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是随母亲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满两周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材料,争取抚养权。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应提供能证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子女的年龄等事实的证据,法院会确认女方更有利于子女的,会判决女方优先获得抚养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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