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医保没有医保卡看病怎么办
时间:2023-04-12 22:04:47 4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保险必须连续缴满三个月以上,然后第四个月开始生效,才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生效以后,可以让公司统一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并且不需要住院证明。医保卡还没有领到的,个人住院后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由个人带上医院开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办理报销手续。一般情况下,若新卡还没有下来可以到医保中心办理一张临时社保卡。

一、医保卡使用方法/步骤

1、首先,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2、医保卡购买的比例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公司8%,个人2%。

3、注意,个人的2%是全部进入医保卡的(个人帐户,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公司交的8%大部分是进入社会统筹的(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如果是年轻人,只有大约0。5%进入医保卡。

4、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个人帐户),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统筹帐户)。

5、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6、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于x日内(各地各医院的时间期限不一样的)到指定地点(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大部分的情况都类似,不过也可能有个别的有出入。

7、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8、医保卡在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办理好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医保卡用。

9、医保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凭证之一,由参保人自行保管,只能够本人使用,不给转借给其他人用。

10、医保卡遗失时,一定要及时向指定单位挂失。

11、医保卡内的钱在用于购买药品时,从医保卡内扣钱,若卡内钱不足支付,则需要另存钱到卡内,这个钱余下的是可以直接取的,不影响其它。

12、在生病住院或是购买药品时并不是所有诊疗和药品都能用医保卡支付,这得取决于当地医保目录,所购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必须是进入了当地医保目录内的才能用医保卡支付,如果所购买的药品没有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即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支付的,并且医保卡只能在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或是药店用。

二、社保断交了还能用吗

1、养老保险因为是累计年限的,交满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中间断交会影响退休后的福利待遇。

养老保险停缴以后,就意味着缴费年限中断,但是社保卡仍然可以使用,比如社保卡还是可以查询到自己以前的缴费信息,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不会因为断缴而停止使用,只要激活了的,都可以照常存款和取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同样需要继续计算资金利息,只是没有自己缴纳的本金进入,社保系统显示为欠缴或是断缴状态。如果显示为欠费的,今后只要继续缴费就要先补足以前欠缴的费用,多余的部分才属于继续缴纳的费用,所以平常所老保险中间段断缴的部分是可以补缴的就是这个意思。

2、医疗保险,中断交费超过60日,必须再次参保满半年以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1)医疗保险断缴以后,已经返还到社保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果还有余额的,仍然可以到当地的定点药店刷卡买药,如果余额使用完以后,到药店刷卡买药就显示余额为0,这就是无法继续刷卡买药了,由于断交以后,医保基金将停止往个人账户返钱。

(2)停缴医疗保险的时间在三个月之内的,只要及时进行补缴,那么补缴以后,医保基金就会恢复往社保卡里返还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同时在这期间因为生病住院,医保基金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报销比例报销住院费用;如果停缴的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再进行补缴的,在这期间住院医保基金是不能报销医疗费用的。

(3)断缴时间超过了六个月,重新缴费以后不但社保卡不能刷卡买药,住院费用需要六个月以后才能报销,连续缴费年限就已经中断,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所以在没有特殊情况医疗保险最好不要断交。这是因为医疗保险具有比较强的时效性,断缴超过一定的时效,就会影响医疗保障的待遇,

3、失业保险基本没有什么影响,之前缴满时间,符合条件的,中间断了还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4、工伤险以及生育险按规定停交就作废了,重新交才能重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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