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司法机关违法侵害刑事案件当事人利益的,国家赔偿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日均工资计算。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国家上一年度从业人员日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赔偿金:(一)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并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收入的每日补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均工资计算,最高限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因残疾需要的康复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及继续治疗所需的费用,并支付残疾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国家规定的伤残程度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3)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其总额为上一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生前供养的残疾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支付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执行。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支付生活费,直至年满十八周岁;其他不能工作的,应当支付生活费,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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