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的。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归国家所有,乡镇建设用地归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