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
因病需转外地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证历本。
办理程序:
1、由本市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并加盖该定点医疗机构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相关事项:
1、转外治疗限北京、上海两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长住外地人员可持当地医保定点的三级或相应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加盖该医疗机构公章),并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3、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即时办理。
文件依据: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07]42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市委办[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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