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因技术、设备条件所限,诊断不明或治疗有困难需转往外地医院治疗;
2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住院治疗。
办理步骤:
(一)登记材料
1、住院前到呼市人社局3楼65号台登记并领取《呼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
2、持医院建议的诊断证明书、医疗本、化验单到本台登记。(二)报销所需材料1、医疗保险证历2、《转院核对表
3、报销发票(包括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清单收据)
4、病情诊断证明书
5、费用明细清单
6、病例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内蒙古银行卡复印件
9、到3楼60号窗口办理报销
办事电话:
注:此办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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