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如何办理新增、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1)定点医疗机构取得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下发的新增、变更《资格证后,按照市人社局下发的时限要求到市医保局医疗监察处办理新增、变更手续;
(2)医疗监察处负责组织协调局内相关处室,召开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培训会。
(3)医疗监察处指导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新增“两定”机构审批表,指导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审批表;
(4)医疗监察处指导新增、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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