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规定了十条测定“杰出人才”的标准,符合其中三条即可提出申请:
一、在本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国际或国内大奖;
二、申请人是本专业领域着名组织或机构成员的证明;
三、专业报刊、重要商业刊物或媒体对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作过报道;
四、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学术或艺术上作出过重大贡献;
五、在专业报刊杂志或其它媒体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六、在本专业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担任过评委或审稿人;
七、在不止一个国家举办过个人作品展览;
八、在为某个知名组织或机构的表演活动中充当主角;
九、薪水或酬劳比他人高;
十、在艺术表演中获得商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