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申请条件为:1、本人或本人所属机构,组织或公司所从事的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特别是艺能和体育类)。2、是文联、文艺、学术专业团体和各专业协会会员之一。3、本人或所在机构,组织或公司以事业成果获得国际认可的主流媒体或专业媒体报道。4、本人曾担任过专业职务和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5、在所从事领域中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贡献(如开创新的理论体系/艺术流派/表演风格/艺术理论等)。6、在国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关艺术或学术理论,表演技巧和艺术风格的文章或出版过个人着作等。7、曾参加过国际演出,艺术或学术交流会议或相关商业活动。8、在专业机构担任重要职位,或在本艺术/体育/学术或专业领域发挥关键或领导作用。以上八项条件符合三个以上者可被认定为是杰出人才。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条件都是什么?
美国杰出人才EB-1条件如下:(10项中具备3项即可)
1、获奖:因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而获得过国际级或国际认可的奖励或奖章,及本行业或非本行业的奖项;
2、会员: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专业性学会、协会、团体或组织成员;
3、媒体报道:因在本领域的成就和贡献,被报纸、电台、电视或其他新闻报道过;
4、评委及裁判资格: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的形式在本领域里享有裁判或鉴定人资格;
5、突出贡献:在本里域内,曾经做出过重要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突破性贡献;
6、出版:申请人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有关本领域的文章,出版或计划出版专业书籍等;
7、艺术展示: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过作品展或其他展示活动;
8、重要职位:在工作领域、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9、公益:参加任何慈善或公益活动的记录,奖章,收据,影像资料;
10、艺术上的商业成功:艺术节、音乐会、书画展;如影片的票房收入、录影带、录音带、CD的销售、书画作品的拍卖或出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条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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