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补充协议写:
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
2、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一般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这种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3、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
4、权属证书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
5、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产品已经安装完毕,保修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应当和开发商约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和维修的时限。
6、不可抗力,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在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范围内。
7、广告和宣传内容,对影响购房人购房要求的广告宣传或承诺内容,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合同中固定下来,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一、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怎么担责
迟迟不办房产证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开发商不能及时办理销售手续。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明确、明确地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限,防止开发商恶意拖延办证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这个条文明确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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