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商业险拒赔可以吗?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是要赔偿的。
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商业保险的免责情况就包括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但是,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保险公司都免责。
交通肇事逃逸不予赔付的约定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2015年修正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由此可知,交通肇事逃逸情况下,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免责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不仅要对保险条款作出明显的提示而且还要对投保人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二、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逃逸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为前提条件。因此,交通肇事责任人逃逸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无论肇事司机是谁,都应当承担责任,即使能够证明原告存在过错,肇事司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无论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还是部分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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