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登记错误,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一、小孩儿改名字要带什么证件
小孩儿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二、身份证出生日期如果不用身份证改成可以吗?
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没有出生证明。居民需要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口底账等);(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有固定职业,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是在校学生,还需要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全文7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