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5岁的马某某来说,她怎么都没想到和丈夫结婚10年,丈夫竟然说走就走,留下她和两个女儿相依为命。而目前她也不再期待两人能够破镜重圆,但要求丈夫必须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希望女儿在更好的条件下成长。
马某某老家在农安县的一个农村,2005年和比她小两岁的于某走进婚姻殿堂。马某某说,当时由于丈夫没有户口,两人只是在农村办了一个结婚典礼,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后,夫妻二人便来到长春打工,1年后生下一个女儿。但因为和婆婆关系不好,导致夫妻二人矛盾也越来越多。2006年,马某某和丈夫吵完一架后,抱着女儿回到了娘家,一待就是4年。后来丈夫主动打电话让她回去,想到两人毕竟还有个女儿,她便答应回到了长春。2010年,两人重归于好后又生有一个女儿,可夫妻俩的感情依旧一般,直到今年7月,两人的婚姻又出现危机,丈夫突然离开。
马某某说,当时她带着女儿在娘家,突然接到丈夫的电话,说不想在长春待了。而等到她回长春时,发现丈夫已经离开了,连屋子里的影碟机也被带走了。
丈夫走后,马某某在光复路附近摆了个小摊,靠卖水果供女儿上学和生活,可每天挣几十元钱,养活两个女儿实在艰难,他走就走了,我只想要女儿的抚养费。马某某说,她前两天向丈夫要孩子的抚养费,可丈夫不给,并表示如果她养不起孩子,可以把孩子送到孩子奶奶家。对此她真是没有办法了,她不可能把孩子送走,但又无法承担。
媒体昨日拨通了于某的电话,可始终无人接听。对于抚养费的问题,吉林省张律师说,当事人可以法院诉讼,虽然他们两人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只要能证明这两个孩子是其丈夫的,其丈夫就必须要承担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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