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为满足婚姻关系去向明确的要求,规范确立着两种法定离婚途径,分别为通过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之前签署协议而离婚,以及通过诉讼渠道由一方向特定法院提起离婚请求。
在第二种情形下,若有任何一方拒绝同意离婚,仅能运用法院诉讼这唯一的路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流程中,单方面提出离婚的一方须向相关法院提交离婚的正式申诉,当法院收到相关文书并进行立案之后,将向双方发出传票以告知开庭日期和相关讯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