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民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官受理保护其民事权力时,必须遵守诉讼时效为期三年的规定。
也就是说,若对方在借债之后故意避而不见或者消失无踪,债权人便需在得知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并明确义务人身份的那一刻起,在三年内及时提出诉讼。
然而,若超过了这个期限,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权利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方可酌情决定予以延长。
因此,债权人能否成功地进行法律诉讼,关键在于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经到期。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所欠债务。
但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4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