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分手的,可以全额退还彩礼钱。只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会支持该请求: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不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订婚彩礼钱打官司能退多少
1、订婚彩礼钱打官司,尚未结婚的,符合条件的通常能全部返还。
2、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退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应该退还: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的,会判决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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