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关于刑讯逼供案的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1、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2、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3、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三)刑讯逼供案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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