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被别人占用了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时间:2023-06-24 00:20:15 1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车位被别人占用了能要求对方赔偿。但是前提是当事人对于该车位拥有所有权。若是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的,车位的所有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承担责任。

一、车位使用权20年到期是否可以续租

车位使用权20年到期后,当事人仍可以与业主协商进行续租。

车位20年使用权到期后,如果该车位是属于产权车位,即使用期限有七十年的,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

1、如果属于使用权车位,20年到期后,当事人仍可以与业主协商进行续租;

2、在车场管理中,通过车位出租,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是停车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常将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租车位。包括露天场所及室内场所。车位按收费可以分为两种,免费车位和付费车位;

3、许多人员流动大、商业往来频繁的地方都会设有地上、地下的立体停车场以节省空间。在城市规划的公路两旁或开阔处一般都会划出停车位以为司机停车提供便利,但是在城市中如果在没有划出停车位的地方停车,则可以视为违章停车,执法部门可以予以进行罚款。

二、买车位注意事项和手续

买车位首先要看是不是属于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有车位的所有权。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其次,小区车位交易一般遵循“限内原则”,即只有小区内的业主才可以买小区内的车位。如果非小区内的市民要单独购买小区内的车位,车位产权是无法得到房管局确认的。最后,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如果车位是随房屋一并预购的,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就车位的四至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并最好附有平面图。

确认完车位后,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产权证去到房产局签署买卖合同,再带着身份证、产权证去到地税窗口进行资料审核并开具评估函。之后买卖双方将评估函送达评估公司。卖双方带上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买卖合同、原购置发票、契税税票、合理费用的有效凭证到地税窗口交税。受理窗口发票并开具完税证明,车位产权即转移。

三、购买小区车位可以要求开发商让承包吗

1.地面停车位归属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①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2.地下停车位

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该类停车位可以取得产权。开发商有权对该类停车位进行销售和出租。

3.首层架空停车位

首层架空停车位是指建筑物地面上啊会给你的第一层以墙、柱等架空而依附于楼房而形成的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独立车库

这里的车库不等同于车位,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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