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远刑事拘留期满释放流程怎么走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严谨规定,针对刑事拘役案件的结案流程普遍规范为以下六个严密环节:
1.拘留期到期: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三十七天。
2.羁押解除:当拘留期正式结束之际,看守所应依据公安机关的释放通知,解除对被拘留者的羁押状态。
3.释放通知:公安机关在拘留期结束之后,必须及时向看守所发出释放通知书,以便看守所能够顺利地进行释放手续的办理。
4.家属通知:除非存在妨碍侦查的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一旦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公安机关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5.释放程序:看守所在收到释放通知书后,应按照规定办理释放手续,包括解除对被拘留者的羁押状态、通知家属以及发放释放证明等。
6.回家:待被拘留者完成所有释放手续后,便可安全返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清远刑事拘留几天判刑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被依法刑事拘留后,通常情况下,其最终被判处刑罚的时间在四个月左右。具体来看,一方面,对于犯罪嫌疑人员进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37天;另一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判,特殊情况下,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因此,综合上述因素分析,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被依法判决刑罚的时间大致为四个月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5条所规定的内容,涉及到刑事拘役案件的处理程序主要包含以下环节:首先,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禁期满之后将会获得释放;其次,将收监状态予以解除,同时向其发放释放通知;随后,应当将释放结果及时告知其家属;最后,为犯罪嫌疑人办理相关释放手续以及确保其能够顺利返回家庭居住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拘留人员的拘留期限通常不能够超出30日内,但也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7日。在上述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并确认无误以后,涉案人员方能安然无恙地返回家中。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