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是个很矛盾的事情,存了这么多年的公积金只有买房的时候才能用用,要是想取出来还要打折扣,所以很多很都觉得把公积金取出来很亏,但是不取出来又憋屈。到底要怎么取公积金才好呢?
误区一:公积金能取就取出来
其实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若职工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达一定年限还有额外的利息补贴,而且需要用时随时可以提取。
现在很多银行还基于职工公积金缴存记录推出多款个人商业贷款产品,该类产品的可贷额度与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缴存记录直接挂钩,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可额外申请商业贷款。
误区二:缴公积金还不如发现金
公积金属于国家强制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持续缴存不仅能申请低息住房贷款,还能免税。但是如果单位将公积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则会面临违法违规风险,经职工投诉或举报,单位仍需补缴此前未缴的公积金,对单位十分不利。
误区三:交公积金会增加企业负担
缴存公积金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缴存公积金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此外,公积金能增加职工收入、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也是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误区四:公积金取不出来,不好用
首先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政策性专项储金的特殊性质的。
其次某些城市的公积金提取还是很可观的,比如在深圳无房的,可以办理租房提取,额度为65%;购买本市房产的,可以办理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额度为60%-100%;买房时间超过两年、按揭已还清(或全款买房)的,可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度为40%;非户籍职工离开深圳,且社保已转移的,可办理销户提取,额度为100%等。
误区五:部分职工认为,单位缴存部分的公积金会进入共济账户,个人不一定能得到所有的缴存额。
单位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均会直接存入职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所有资金都属于职工个人,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此外,若职工发生工作调动的,公积金可全部转移到异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全文8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