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的,对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一、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可以后悔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过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1)重大误解;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是乘人之危,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害方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二、签了保险公司调解协议还可以再告吗
争议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了协议书,仍然可以起诉。但由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不能反悔。除非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三、不公平的协议到底有效吗?
不公平的协议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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