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舒女士在上海闵行区生生之道鹤庆路店购买了一部1980元的电子理疗仪,此后,她经常到该养生馆做保健。今年6月初,在店家推荐下,舒女士一次性购买了将近7000元的中成药,店家告诉我,这些中成药配合电子理疗,理疗效果会更好,舒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也没有给我开过什么发票,只开了一张销货凭证。
可舒女士当晚服药后,胃部却感觉不适,在医生建议下,她停止了中成药的服用,第二天舒女士到生生之道鹤庆路店,要求将剩余未开封的中成药退货,被店家告知退货可以,但必须要舒女士缴纳17%的相关税款,而且还不能马上退款,必须等到本月月底。舒女士一合计,自己将剩下的大约6000元药退货的话,就要交给店家约1000元的税钱。
商店答复前后不一致
6月8日,笔者就舒女士退货交税一事致电生生之道鹤庆路店,该店李姓店长称由于舒女士当时是刷卡消费,所以银行需要扣除一部分费用。不过,他又表示这17%的退货税收不收还不一定。如果本月内还有其他消费者购买此款中成药,他们就可以将账抹平,就不用向舒女士收取税钱,但需等到本月月底。
6月13日,笔者第二次致电李姓店长,该店长称他们已经和舒女士沟通完毕,舒女士将会于月底全额领到退货款,不需要扣除17%的退货税。
上海税务局答复
6月13日,笔者就商店收取消费者17%的退货税是否合理一事,咨询了上海税务局有关部门。税务局表示,消费者在商店购买商品时,商店未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已属偷逃国家税收的违法行为;商店在消费者退货时索要17%的退货税也没有税法依据,商店不能将税费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因此商店应将全部款项退还给消费者。如果商店不退还,消费者可以向税务局投诉。
目前,舒女士正在等待商店的月底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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