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登记的流程
公司注销可以选择简易注销及普通注销。简易注销条件比较苛刻,主要适用于那些未开业经营、无债权债务等采取简化现行注销程序的企业,以及免除企业的清算时限的规定的企业,所以大部分企业还是适用普通注销。普通注销如下:
1、成立清算组
对准备注销的公司来说,公司注销前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严格履行清算程序,即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应该保留好证明履行通知义务的相关证据,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规模在全国或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经过此法定清算程序,由各债权人对公司剩余财产按债权比例进行分配或通过协商解决,方能将债务处理的责任财产限定于公司财产(如不依法进行清算程序,即使注销完成后股东也可能面临以股东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后果。)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国地税注销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经国税同意后会收到国税注销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一张地税注销通知书。
国地税一般要求的资料有:
营业执照;《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审计报告或者凭证及总明细帐;公司清算报告;未缴销的发票;发票领购本;国地税要求的其他资料。
3、工商注销
携带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之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工商注销一般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注销通知单;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公告的报纸;当地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4、社保注销
社保注销一般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营业执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5、银行注销
社保注销一般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税务注销通知单》;《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剩余的支票;印鉴卡。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三、公司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劳动者。
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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