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可以执行抵押车。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车被偷走了怎么办
一、抵押车被偷走了怎么办
1、抵押车被偷走了,可以去报警。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会立案处理。但是如果报警之后车辆找不回来的,就需要给车主人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二、做车辆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
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
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
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放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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