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违反劳动法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11条,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使用者扣除。使用者依法履行扣除义务时,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
员工社保要带什么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一下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3、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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