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
很简单,就是问题中所谓的“肇事者”,不过有时候这并不是一个人,如果这是一起牵涉多人多车相对复杂的案件的话。
(二)车主
车主很多时候与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比如是另一个自然人又或者法人以及团体、机构等。
(三)保险公司
治疗过程中的医药费,那么首先民事赔偿交强险部分是不分责任的强制赔偿,所以不管双方责任多少,交强险10000元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必须支付的,所以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应该不会拖延。至于其他不够的医疗费用,是应该由伤者自行解决并待保险理赔流程走完后由保险承担。
一、车撞路灯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1、开车撞到路灯的,应该由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应该由驾驶员负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2、对于具体赔偿的金额,可以和路灯公司或路灯管理方通过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损失金额进行估价。
3、机动车本车有强制保险和三者责任险情况下,都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驾驶人有违法驾驶机动车情形下,只有交强险赔偿,没有商业险赔偿)。应由物价部门对损坏物品进行作价,之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4、首先是启动车辆的强制保险,2000元。不足的启动三者险。如发生维修更换费以及相应附带赔偿金时,全部以保险为准,如三者投保理赔金额不足以赔偿的,应由驾驶人承担余下赔偿。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未妥善处理前,车辆应由交警扣留,由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6、最后,车辆被扣押日起计算,发生的保管费应由做出行政权力方缴纳,非车辆驾驶人缴纳,这是法律规定,不管扣押多少天,你取车时1分钱不花。
二、交强险的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一)当事人主张医疗费,一般是在治疗已经结束后进行主张,这样便于保险公司及责任人一次性赔付完毕。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但有时也有由于责任司机没有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前期医药费大部分由伤者垫付,导致后期医疗费难以为继,出现受害人为继续支付未结束的治疗费用,而先行主张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情况。
(二)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如果赔偿权利人先行主张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最高额度为1万元,其中包括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还包括必要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而在没有残疾或死亡赔偿金的情况下,医疗费是当事人主张费用中最大的一部分,往往是过万元的数额。在投保车辆只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超出额度部分的医疗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大多数情况下,许多车辆是既投保了交强险,又投保了商业险,这样的理赔程序是:交强险赔付满之后,先由责任方超过部分的费用,再由责任方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因为交强险部分的赔付是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商业险部分的赔付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虽在同一事故中,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法院只审理交强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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