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若精神病患者大部分时间精神稳定,经济来源稳定,则应该承担抚养费,若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则不需要承担抚养费。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是否应当承担子女抚育费,应当视其身体精神状况和劳动能力的高低、经济来源的多少确定。
一、孩子的抚养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
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二、父母暂停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父母暂停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由于长期生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付款人确实无法按照原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并有能力抚养子女;
2、由于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者劳动教育,给付方失去经济能力,无力支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再婚,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三、精神病离婚是否会受法律保护
精神病离婚会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精神病患者不能在民政局离婚,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可以在民政局离婚。诉讼离婚时,法院情况下,当精神病患者配偶有能力时,法院会判决子女由配偶抚养。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精神病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经配偶同意,也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表精神病人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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