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工伤管辖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6-07 20:50:37 2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穗劳社工伤〔2004〕1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切实做好本市的工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伤认定管辖实行属地管辖、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相结合的原则。

二、除复合伤病?包括外伤性精神障碍、癫痫,椎间盘突出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下列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委托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一?在本区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但在本区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的用人单位。番禺、花都区用人单位职工复合伤病的工伤认定工作,仍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三、在增城、从化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及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由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四、工伤认定的文书和表格,按本局统一印制式样执行。

五、番禺、花都区工伤保险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六、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三月九日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营业执照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认定工伤管辖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认定工伤管辖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