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湖州市区城镇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
注:含待遇享受期间或待遇享受完后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职工《失业保险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夫妻双失业的可享受双份并提供2本证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子女准生证复印件;
4.子女出生证复印件;
5.分娩住院发票(原件);
6.补助申领报告并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签意见、盖章。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限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可以去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给予发放生育补助金。
流程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月申报,次月发放。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2-2051161
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全文4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