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法律保护的贷款合同如下:
1、非法借贷;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间借贷合同;
5、明为合资实际借贷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高利贷利息。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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