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不保护哪些类型的借贷协议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而订立的借贷合同;
2.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而订立的借贷合同;
3.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借款而订立的借贷合同;
4.一方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借款给对方,并订立的借贷合同等合同。
二、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1.有两个以上当事人;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都有什么
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包括;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
3.借款的用途;
4.借款金额及其利率;
5.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6.保证条件;
7.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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