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外国合伙企业财产。国际社会的若干规定:
①根据美国统一合伙法,合伙财产不可转让。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转让、出售或抵押的权益仅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损益和可分配权益中的份额
②<台湾《民法》第683条规定,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但是,该限制不适用于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学者的观点
学者沈思宝和张丹同意美国法中合伙财产的不可转让性。他们认为,美国《合伙法》规定,合伙人只能转让、出售和抵押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而不能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主要原因是防止合伙企业外的第三方干涉合伙企业的经营和合伙企业财产的处置。伙伴关系是一种自愿的伙伴关系。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不得干预合伙企业事务。合伙财产的不可转让性也有助于保护合伙财产不受合伙人个人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合伙财产和其他诉讼程序的影响。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只能申请扣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可转让权益。作者的观点
作者不同意合伙财产的不可转让性,倾向于合伙财产的有条件转让。作者认为,美国合伙法应通过规定合伙财产的不可转让性,保护合伙财产免受合伙人个人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合伙财产和其他程序的后果,合伙企业财产不可转让的规定将不可避免地限制合伙人在必要时处置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能力,同时,通过继续保留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限制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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