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的,应当在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的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法律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清算组成员签名,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将处置公司资产得款将按顺序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公司所欠税费、清偿公司债务,并履行清算职责,如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债权人清算、作出清算方案等,则公司应可处置不动产。但不得以赠与、或分配给股东为由处置。
一、清算组能否接管公司资产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制定清算报告,经审批通过后,按清算报告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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