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对土地进行了长达二十年的开垦与耕作,该地亦无法成为您私人所有之财产。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土地始终隶属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而作为个体的我们仅能享有其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是由于我国坚持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其中包括全民所有制以及劳动大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