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单位拖欠工资离职,可以要经济补偿么
职工在辞掉工作之后,发现老东家还欠了咱们工资没给清,这时候要是被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强制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钱给咱,但这些人还是拖着不给的话,那咱们就有权提出赔偿啦。
具体来说呢,这个赔偿金就是按照他们本应支付的那部分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来算的。
不过要记住啊,咱们要是自动辞职的话,那可就拿不到任何补偿哦;但是如果咱们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才选择离开的,那么不但可以让他们补发拖欠的工资,还可以按照工作满一年就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要求他们进行补偿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离职了单位要求签承诺书,不然不结算工资
要是你从公司辞职了,领导就是不给签字不给发工资的话,那咱得先商量看看能不能解决这个事情。
实在不行就去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吧!不过要是你投诉之后还是没啥效果呢?那就只好自己准备点儿证据然后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那儿告状了!要是你还觉得不服气的话,甚至还能继续往上告,最后起诉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去!咱们这些打工仔的工资嘛,当然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算清楚并且及时给我们啦,绝对不能拖着不给啊!所以说,如果用人单位真的这么做了,那可就是违法行为哦!工资应该每个月都用现金的方式给我们,而且不能随便扣或者故意拖延我们的工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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