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交通事故全安全生产事故吗
时间:2023-03-02 18:41:03 2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施工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一些有感染力的活动和广泛的现实教育等多种有针对性的形式,触动思想灵魂。平时还要经常利用身边的案例,不断地警示其安全思想意识,使之警钟长鸣,变被动的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

2、加大技术培训的力度。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定期举办技能竞赛和比武活动,使驾驶操作人员练就一身过硬的操作技术,坚持持证上岗。

3、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适合工地情况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组织,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对安全的认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文明驾驶。

4、驾驶员要熟知车辆内部的结构、原理、性能和注意事项,对车辆要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确保车辆以良好的状态上路,严禁开带病车。

5、经常对行车道路进行修整,并在关键部位设立警示牌或警示灯,集中作业场地在夜间施工时,应安装照明灯具。

6、对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调度、管制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施工交通安全事故的特点

1、由于施工车辆的功能主要是进行料物运输、装卸等施工作业,一般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较小。

2、高底盘、窄轴距车辆在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行驶,由于路况较差,容易造成车辆颠簸发生侧翻事故。

3、施工场地车辆密度大,道路尘土多,且无良好的交通管制。故容易发生挂擦、追尾碰撞等小型事故。

4、车辆经常爬坡作业,易出现滑落及滚翻事故。

5、施工现场的松软路基和工作面,易使车辆失稳而造成倾翻事故。施工场地事故隐患多,发生几率高是工程车辆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规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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