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单方公证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方公证。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方做公证。
二、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如下: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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