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取得的合法财产。
民法典是怎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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