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同居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出现了共享购置之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且被证实为按份共有关系时,将依照各当事人所担负之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割。若经查证后发现该项所得为共同共有,则意味着两位当事人均可平等地享有该项共有财产的权益。然而,若未能明确该项财产究竟是按份共有抑或是共同共有,则应视作按份共有,并在无法确定出资份额比例的情况下,视为等额享有。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存在相关协议,则应依据协议内容进行处理;若无协议规定,则应遵循等分原则进行分配,同时还需充分考虑到每位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以及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等因素。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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