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一、死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死刑适用条件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审查程序批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还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死刑执行程序。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执行死刑的程序
1、执行令的签发:执行死刑判决,须有死刑执行令。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2、法定期限内,由法定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三、死刑怎么执行的?
死刑执行的程序是: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全文5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