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缓刑禁止令
缓刑禁止令的提出是源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俗称缓刑禁止令或禁止令。从法条看,禁止令的范围比较宽泛,包括“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
“缓刑禁止令”是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其管制或缓刑期间,采用的一种辅助性的刑罚手段。
二、禁止令的执行
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法院在判决后,将相应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寄到社区矫正机构,对方有专门人员负责执行
三、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
违反禁止令但情节并不严重的犯罪分子,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处罚。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指以下情形:
1、3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
2、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分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
3、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管制的相关知识
一、管制的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即不将其羁押于一定的设施或者场所内;
2、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即罪犯必须遵守《刑法》规定的各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处管制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具有一定期限,即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享有除被限制之外的各项权利,如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者仍然享有政治权利,在劳动中同工同酬等。
二、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的活动包括: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3、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4、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5、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三、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的区域、场所有:
1、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3、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4、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二节 管制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n(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n(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n(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n(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n(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n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