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可以对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检察院应当考虑逮捕的情形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可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如果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检察院就应当考虑逮捕。社会危险性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形。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标准是什么?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检察院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取证,确定其已经构成了何种犯罪,是否达到了法定构成要件。
2. 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逮捕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逮捕、拘留和取保候审等。
3. 检察院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检察院必须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罪。
4.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有足够的自由裁量权。检察院在采取逮捕措施时,必须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逮捕措施的必要性和适当性,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权利的侵犯。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标准是严格的,必须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逮捕措施的必要性和适当性,同时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标准是严格的,必须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逮捕措施的必要性和适当性,同时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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