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给予赔偿、行政处罚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处以罚款。
一、寒假工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寒假工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二、最新经济补偿是什么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依法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助。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全文7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